法医鉴定昆明DNA亲子鉴定秘密亲子鉴定
 首页法医鉴定亲子鉴定医疗过错伤残鉴定轻重伤鉴定收费标准关于我们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云南高级法院鉴定标准

表1.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疾 智力缺损 精神病性症状癫痫运动障碍肢体瘫(脑、脊髓损伤)非肢体瘫特殊皮层功能障碍
一级 极重度(智商20以下) 1.颅脑损伤器质性精神症状不能治疗缓解 2.迁延性昏迷 3.植物性生存状态  1.四肢瘫肌力3级 2.三肢瘫肌力2级 3.双下肢完全截瘫并二便失禁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二级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  1.三肢瘫肌力3级 2.截瘫、偏瘫肌力2级   
三级 重度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  1.截瘫、偏瘫肌力3级 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完全感觉性混合性失语
四级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重度 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2.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五级  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1.四肢瘫肌力4级 2.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3.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4.单肢瘫肌力2级  1.完全运动性失语 2.完全运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六级 中度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中度 1.三肢肌瘫肌力4级 2.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3.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单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不完全失语
七级  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  1.截瘫、偏瘫肌力4级 2.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3.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4.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1.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2.第三对颅神经麻痹 1.不完全性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2.器质性失音
八级 轻度  轻度 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2.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九级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人格改变  单足全肌瘫肌力4级 第四、五、六对颅神经中的一对神经麻痹  
十级 边缘智能 边缘智能状态 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1.单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2.单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3.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轻度失语

表2.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颅骨缺损 脑叶切除或颅内异物 脑脊液漏 尿崩症 毁容
一级     面部疤痕90%以上同时伴有其他二级伤残之一者
二级     面部疤痕90%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
三级     面部明显疤痕75%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
四级     面部明显疤痕50%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
五级   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重度 1.面部明显疤痕25%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 2.鼻部缺损30%以上或严重畸形
六级     1.面部明显疤痕10%以上,容貌毁损和器官功能障碍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2.鼻外部皮肤缺损75%以上 3.全颜面植皮术后 4.撕脱伤后眉毛完全缺损者
七级    中度 1.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2.电烧伤颅骨切除>3cm2,并行硬脑膜植皮术 3.颏颈粘连畸形,影响颈部活动 4.双侧面神经不完全麻痹
八级 颅骨缺损9cm2以上 1.脑叶切除术后 2.颅内异物存留   1.面部广泛植皮术后 2.面部瘢痕32以上,影响容貌和器官功能障碍;面部单条增生性疤痕1以上或累计15cm以上,影响容貌和器官功能障碍 3.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4.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累计>12的增生性瘢痕 5.双侧眼睑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6.鼻尖鼻翼一侧缺失,影响容貌
九级 颅骨凹陷性骨折20cm2,深0.5cm以上   轻度 1.面部瘢痕8cm2以上,影响容貌或器官功能障碍 2.面部条状增生性疤痕8cm以上,或累计12cm以上,影响容貌或器官功能障碍 3.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4.睑外翻,唇外翻矫治术后 5.鼻再造术后 6.鼻或面颊部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8cm2以上,影响功能容貌或器官功能 8.发际边缘瘢痕性头发或其它部位秃发50%以上 9.一侧眼睑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十级 1.颅骨凹陷性骨折 2.颅骨缺损1cm2以上  脑脊液漏修补  1.面部瘢痕5cm2以上,影响容貌 2.面部条索状增生性疤痕5cm以上,或累计8cm以上 3.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5cm2以上,影响容貌 4.鼻和面颊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6.头皮损伤致瘢痕形成,或头皮无毛发42以上 7.颜面部骨折影响容貌

表3.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颈部 上肢
一级   
二级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三级 1.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2.严重影响呼吸功能或严重影响吞咽功能 1.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2.利手缺失及另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四级 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1.双手掌缺失90%以上 2.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五级 1.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1.双手掌缺失7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3.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丧失功能
六级 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1.双手掌缺失5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双手丧失功能90%以上 3.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4.一上肢在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七级 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影响体形 1.双手掌缺失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7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级 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九级 1.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影响体形 2.严重声音嘶哑 1.双手掌缺失5%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3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 4.双上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5.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6.上肢骨折内固定术后 7.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十级 1.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 轻度影响呼吸或吞咽功能 3..颈三角区瘢痕形成15%以上,影响体形 4.明显声音嘶哑 1.双手掌缺失2.5%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3.双手掌、手背植皮术后(植皮面积>15%并有明显瘢痕) 4.上肢肱骨、尺骨、桡骨之一完全性骨折 5.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6.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7.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8.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表4.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下肢 上肢及下肢
一级  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二级 1.双膝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功能完全丧失 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3.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肢体损伤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3.四肢大关节(肩、肘、髋、膝)中四功能完全丧失
三级 1.双踝以上缺失 2.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一上肢缺失一下肢踝上缺失 2.一上肢及一下肢功能完全丧失 3.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八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四级 双足缺失或双足功能完全丧失 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六个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五级 1.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2.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完全丧失功能 四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四个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六级 1.双足十趾完全缺失 2.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3.一下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双下肢长度相差1以上 5.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三个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七级 1.双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2.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双足十趾完全丧失功能 3.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4.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反复积液 7.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 1.骨盆环多外骨折,遗有髋臼向盆腔内突 2.四肢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中二个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八级 1.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 2.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3.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4.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5.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1.四肢长管骨之一骨折长期不愈合 2.四肢长管骨之一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九级 1.双足十趾缺失25%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50%以上 2.一足弓结构破坏2/3以上 3.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 4.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5.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 6.下肢骨折内固定术后 创伤性关节炎
十级 1.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 2.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3.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4.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足背植皮术后(面积>102 6.下肢股骨、胫骨、腓骨之一骨折并错位,畸形愈合 1.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2.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 3. 肢体三处以上骨折

表5.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级 眼损伤与视力功能障碍 听功能障碍 耳廓缺损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五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3.一侧眼球摘除 4.双眼低视力2级 双耳听力损失≥81dBHL 双耳廓缺失
六级 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 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双耳听力损失≥71dBHL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双眼低视力1级 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一眼有或无光感 3.双眼矫正视力≤0.4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双侧晶体摘除 5.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侧眼睑下垂遮盖瞳孔或双侧眼睑严重畸形,影响容貌 1.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2.一耳听力损失≥91dBHL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缺失相加大于一耳面积
九级 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双眼矫正视力≤0.5,外伤性白内障III期(或重度) 3.双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4.第四、五、六对脑神经麻痹 5.复视伴有眼球运动障碍 6.一侧晶体摘除 7.一眼低视力II级或盲目III级 1.双耳听力损失≥31dBHL 2.一耳听力损失≥71dBHL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缺失相加大于一耳1/2面积
十级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一眼低视力I级 4.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中度) 5.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6.晶体脱位 7.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8.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9.外伤性瞳孔畸形 1.双耳听力损失≥26dBHL 2.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一侧或双耳廓缺失>2cm2 2.一耳或双耳廓再造术后

表6.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前庭性平衡障碍 喉原性呼吸困难及发声障碍 吞咽功能障碍 嗅觉障碍
一级     
二级  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三级  呼吸完全依气管套管或造口   
四级   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五级  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六级 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食管狭窄,或食管成形术后只能进半流食  
七级   1.喉保护功能丧失 2.饮食呛咳并易发生误吸  
八级  1.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2.发声及言语困难 食管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九级  发声障碍   
十级  发声及语言不畅 食道手术 嗅觉丧失

表7.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皮肤瘢痕 脊柱、骨盆损伤
一级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高截(四肢肌力3级)
二级 皮肤损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0%以上 截瘫,偏瘫(肌力2级)
三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截瘫,偏瘫(肌力3级)
四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枢椎齿突骨折或环椎骨折脱位,遗有脊髓受压或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五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或有椎管狭窄者
六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5%以上 1.脊柱骨折后遗大于15°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2.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七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1.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腰部活动丧失80%以上 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6cm以上 3.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4.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八级 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2.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者 1.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2/3以上者 2.椎滑脱术后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3.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九级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1.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后 2.脊椎压缩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 3.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4.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有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 5.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6.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7.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及两侧骶髂关节脱位 8.胸、腰椎粉碎性骨折 9.三个以上椎体骨折
十级 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2.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II度以上者 1.外伤后受伤节段脊信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脊柱骨折、脱位、遗有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3.脊柱骨折、脱位、遗有三个椎节以上自然或手术融合 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5.齿突骨折 6.胸、腰椎骨折,遗有小关节创伤性关节炎。外伤性颈、腰椎间突出 7.三个以上横突骨折 8.骨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2cm以上 9.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及单个骶髂关节脱位 10.胸、腰椎椎体畸形愈合

表8.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口腔颌面损伤 面神经损伤 免疫功能
一级    
二级 1.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 2.上侧上颌骨及一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2   
三级 1.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2.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2 3.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2 4.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四级 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2 2.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部软组织缺损>22 3.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4.舌缺损大于全舌的2/3 双侧完全性面瘫 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五级 1.颌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组织损伤>10cm2 2.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10cm2 3.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cm2 4.舌缺损2/3以上 5.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1/2  血小板减少并有出血倾向
六级 1.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 2.面部软组织缺损>22,伴发涎瘘 3.上下颌骨部分缺损致牙齿脱落18枚以上 4.下颌骨缺损4cm以上区段 5.舌缺损1/2以上 一侧完全性面瘫  
七级 1.牙槽骨损伤长≥8cm,牙齿脱落14枚以上 2.张口度1cm以下 3.颞下颌关节强直关节成形术后 双侧不完全面瘫  
八级 1.牙槽骨损伤长≥6cm,牙脱落10枚以上 2.舌缺损1/3以上 3.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4.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度2cm以下 5.唇缺损累计>1/3以上   
九级 1.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7枚以上 2.舌缺损1/4以上 双侧轻度面瘫  
十级 1.齿脱落或折断4枚以上 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受限 3.鼻窦或面颊部异物存留 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5.鼻中隔穿孔 6.面颊部洞穿性损伤、骨骼缺损 7.舌部分缺失1/8以上(或畸形) 8.上、下颌骨骨折 一侧不完全面瘫 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表9.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胸壁、气管、支气管、肺 心脏与血管 食管 小肠
一级  心功能不全4级   切除9/10以上
二级 1.肺功能重度损害 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呼吸困难3级 3.呼吸困难4级 心功功能不全3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切除>4/5,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三级 1.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 2.一侧胸改术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 3.气管或咽喉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三期房室传导阻滞  全胃切除 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四级 1.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2.切除后部分胸改术 3.一侧胸廓成形(切除肋骨4根以上) 4.双侧肺叶切除 1.膜置换术后 2.心功能不全二级 3.心功不全传导阻滞安装起搏器后 食管重建术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1.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2.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五级 1.呼吸困难3级 2.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 3.肺功能中度损害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 食管狭窄,仅能进流质 胃切除3/4以上 1.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切除>2/3,保留回盲部
六级 肺中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胃切除2/3以上 小肠民除》1/2,保有留回盲部
七级 1.肺中切除 2.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改术 3.肺功能轻度损害 1.心脏异物滞留 2.心脏、大血管修补术后 3.心脏异物摘除术后 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性食管炎 胃切除1/2以上 小肠切除>1/3
八级 1.肺段切除 2.6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胃部分切除 小肠部分切除
九级 1.肺修补术后 2.气管成形术后 3.支气管成形术后 4.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后 5.膈肌修补术后 6.呼吸困难1级 7.4肋以上骨折其中有畸形愈合 8.开胸探查术后 1.心功能不全1级 2.开胸探查术后 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胃修补术后 小肠修补术后
十级 1.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 2.胸壁异物滞留 3.二肋以上骨折其中有畸形愈合 4.一肋以上缺失 5.胸导管损伤 6.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开腹探查 开腹探查

表10.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结肠 胆道 腹壁 胰、脾 甲状腺甲状旁腺
一级       
二级  1.肝切除后并有常规功能重度损害 2.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3.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胆道损伤致重度肝功能损害  全胰切除  
三级  肝切除2/3,并有常规肝功能中度损害   全胰切除,胰腺移植  
四级 1.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2.肛门排便重度障碍 1.肝切除2/3 2.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3.中度肝功能损害 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腹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甲状腺或甲状亮度腺功能重度损害
五级 直肠、肛门、对号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肝切除1/2    1.18岁以下脾摘除 2.胰切除2/3
六级 肛门排便轻度障碍 肝切除1/3 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害 腹壁缺损大于腹壁的1/4 胰切除1/2 甲状腺或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七级 结肠大部分切除 肝切除1/4 胆道缺损,胆肠吻合术后  1.胰切除1/3 2.19岁以上脾摘除  
八级 结肠切除1/2以下 肝部分切除 胆道修补术后  胰或脾部分切除 甲状腺或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九级 结肠修补术后 肝修补术  腹壁缺损12以上 1.胰修补术后 2.脾修补术后  
十级 开腹探查 开腹探查 开腹探查  开腹探查  

表11.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级 肾脏 肾上腺 输尿管 膀胱 尿道 睾丸
一级 双肾切除或肾功能完全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功能丧失,另一侧肾功能严重障碍  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三级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功能丧失,另一侧肾肾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肾功能重度障碍  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膀胱全切除   
四级 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肾功能中度障碍 双侧肾上腺缺失 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永久性膀胱造瘘 2.重度排尿障碍 3.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双侧睾丸缺失
五级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功能丧失,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膀胱大部分切除 尿道瘘不能修复者 完全丧失性功能
六级 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生殖功能重度障碍
七级 1.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2.肾移植术后  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轻度排尿障碍  1.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 2.生殖功能轻度障碍
八级 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一侧肾上腺缺损 输尿管修补术后轻度排尿障碍  尿道修补术后 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九级 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输尿管修补术后 膀胱部分切除   
十级 肾修补术后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膀胱修补术后 排尿轻度障碍 一侧睾丸完全萎缩或缺失

表12.残疾等级划分表
残疾 输尿管 阴茎 子宫 卵巢 输卵管 阴道 乳房
一级        
二级        
三级      阴道闭锁  
四级  阴茎缺失、萎缩或严重畸形  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阴道损伤致周围组织器官畸形,完全丧失性功能 未育妇女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五级 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未生育) 阴茎大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性功能 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未育妇女双侧卵巢输卵管切除 阴道狭窄影响性功能 已育妇女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六级       1.未育妇女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双侧丧失哺乳功能
七级 双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  已育妇女子宫切除 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阴道狭窄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八级 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阴茎部分缺失或畸形  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1.乳房成形术后 2.单侧丧失哺乳功能
九级 一侧输精管缺失 性功能障碍 子宫部分切除 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1.女性乳房明显瘢痕15cm2以上 2.女性乳房明显包块
十级   子宫修补术后 1.卵巢修补术后 2.绝经后卵巢切除 输卵管修补术后  1.女性乳房瘢痕5cm以上或累计8cm以上 2.女性乳房瘢痕5cm2以上
08
云南现代司法鉴定所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714号昆安大夏16楼A座(云大医院对面,农业银行大楼16层) 电话:0871-64597666 18687179000 亲子鉴定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