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头部损伤 4.1头皮血肿[S00.002] 4.1.1头皮下血肿:误工7~15日,无需护理和营养。 4.1.2帽状腱膜下血肿/骨膜下血肿。 a)一般情况下:误工15~30日,护理l~7日,营养l~7日。 b)需穿刺抽血/加压包扎:误工30~60日,护理1~15日,营养7~15日。 4.2头皮创[S01.001] 4.2.1钝器创口长度小于或等于6 cm、锐器创口长度小于或等于8 cm:误工20~30日,护理1~7日, 营养1~7日。 4.2.2钝器创口长度大于6 cm、锐器创口长度大于8 cm:误工45~60日,护理1~7日,营养7~15日。 4.3头皮撕脱伤[S08.051] 4.3.1撕脱面积小于或等于20 cm2:误工60~90日,护理7~15日,营养15~20日。 4.3.2撕脱面积大于20 cm2:误工90~120日,护理15~60日,营养20~60日。 4.4头皮缺损 4.4.1头皮缺损小于或等于10 cm2:误工30~60日,护理7~l5日,营养15~20日。 4.4.2头皮缺损大于10 cm2:误工60~120日,护理15~90日,营养20~60日。 4.5颅盖骨骨折[S02.902(颅骨开放性骨折S0 2.911)] 4.5.1单纯线状骨折:误工30~60日,护理15~20日,营养20~30日。 4.5.2凹陷骨折/多发粉碎骨折: a)非手术修复:误工90~120日,护理和营养期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b)手术修复:误工120~150日,护理和营养期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6颅底骨折[S02.101] 4.6.1单纯颅底骨折:误工60~90日,护理15~20日,营养20~30日。 4.6.2伴有脑脊液漏和/或神经损伤:误工9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30~60日。 4.6.3手术治疗: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7闭合型颅脑损伤[S06] 4.7.1轻型:误工30~45日,原则上不考虑护理、营养。 4.7.2中型:误工90~180日,护理30~60日,营养30~60日。 4.7.3重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7.4极重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8开放型颅脑损伤[S06] 4.8.1不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误工3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60日。 4.8.2伴有神经系统体征: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4.9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T90.552] 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涉及外伤性智力缺损或者精神障碍者,原则上,误工期可在原损伤条款的基础上加90日,上限可至 评残前一日止;营养期同原损伤的条款,护理期视临床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