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5目之规定精神,被鉴定人许仕奎符合申请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四、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许仕奎左手小指第二关节畸形,左手运动功能不影响一般工作(驾驶)和生活。
2、被鉴定人许仕奎符合申请小型机动驾驶证条件。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5目之规定精神,被鉴定人许仕奎符合申请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四、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许仕奎左手小指第二关节畸形,左手运动功能不影响一般工作(驾驶)和生活。
2、被鉴定人许仕奎符合申请小型机动驾驶证条件。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5目之规定精神,被鉴定人倪者牙符合申请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四、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倪者牙左手中、无名指第二关节轻微畸形,左手运动功能不影响一般工作(驾驶)和生活。
2、被鉴定人倪者牙符合申请小型机动驾驶证条件。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YFB-111-2002表3.十级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黄德元构成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