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3】4.10.10.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之规定,构成Ⅹ(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寸阿艳右上肢丧失功能13%的损伤构成Ⅹ级伤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3】4.10.10.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之规定,构成Ⅹ(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寸阿艳右上肢丧失功能13%的损伤构成Ⅹ级伤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e)五级、第24项之规定,构成五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文其学伤残鉴定为五级。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段世龙后期医疗费评定为4200元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
2、被鉴定人段世龙评定为休息期15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