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杨连袓右颌面瘢痕形成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杨连祖后期治疗费需人民币壹万叁仟元。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杨连袓右颌面瘢痕形成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杨连祖后期治疗费需人民币壹万叁仟元。
鉴定意见
1、李凤菊左下肢丧失功能25%的损伤构成Ⅸ级伤残;
2、李凤菊后期治疗费需人民币壹万壹仟(11000.00)元。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韩永彬伤残鉴定为二项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韩永彬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玖仟元正)。
3、被鉴定人韩永彬评定为休息期18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