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j)十级 6项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易占明伤残鉴定为十级。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j)十级 6项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易占明伤残鉴定为十级。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易应权伤残鉴定为九级。
2、被鉴定人易应权后期医疗费评定为每次7500元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每10年更换一次。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YFB-111-2002表3.第十级,第4项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宝香伤残鉴定为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