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需要后期医疗费综合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五、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高燕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高燕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根据实际需要后期医疗费综合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五、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高燕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高燕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YFB-111-2002表3)第九级,6项之规定,构成九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代津瑞的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黄安琼伤残鉴定为十级。
2、被鉴定人黄安琼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3、被鉴定人黄安琼三期评定休息期为150天,营养期为60天,护理期为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