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3e、、5.6.4f、5.10.4e项之规定,分别构成一项轻伤一级、一项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周伟伤情鉴定为一项轻伤一级、二项轻伤二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3e、、5.6.4f、5.10.4e项之规定,分别构成一项轻伤一级、一项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周伟伤情鉴定为一项轻伤一级、二项轻伤二级。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j)十级、第10项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周全近伤残鉴定为十级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刘家容的伤残鉴定为八级伤残
2、被鉴定人刘家容的三期评定为休息期15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