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80584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杨同花伤残鉴定为十级。

2、被鉴定人杨同花后期医疗费评定为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3、被鉴定人杨同花三期评定休息期为60天,营养期为30天,护理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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