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5904号 发表于 2014 年 8 月 6 日 由 admin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e)五级、第24项之规定,构成五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文其学伤残鉴定为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