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被鉴定人杨子堂符合申请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四、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杨子堂右手健全,活动功能基本正常。左手健全不影响一般工作和生活。
2、被鉴定人杨子堂右上肢功能符合申请小型机动驾驶证条件。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被鉴定人杨子堂符合申请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四、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杨子堂右手健全,活动功能基本正常。左手健全不影响一般工作和生活。
2、被鉴定人杨子堂右上肢功能符合申请小型机动驾驶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