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8317号 发表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由 admin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朱大超伤残鉴定为四级伤残。 2、被鉴定人朱大超后期医疗费评定为22000元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3、被鉴定人朱大超三期评定为休息期360天,营养期180天,护理期2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