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40305号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饶强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饶强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玖仟元整)。

3、被鉴定人饶强评定为休息期18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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