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40307号 发表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 由 admin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5a项之规定,构成轻微伤。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张长省伤情鉴定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