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40310号 发表于 2014 年 10 月 25 日 由 admin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王伟义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王伟义后期医疗费评定为8000元(捌仟元整)。 3、被鉴定人王伟义评定为休息期23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