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40310号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王伟义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王伟义后期医疗费评定为8000元(捌仟元整)。

3、被鉴定人王伟义评定为休息期23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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