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鉴定所[2013]医鉴字第3460号 发表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 由 admin 五、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陈茂明伤残鉴定为七级。 2、被鉴定人陈茂明后期医疗费评定为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3、被鉴定人陈茂明三期评定为休息期120天,营养期30天,护理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