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6993号 发表于 2014 年 2 月 7 日 由 admin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李永光伤残鉴定为七级伤残。 2、被鉴定人李永光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3、被鉴定人李永光三期评定为休息期27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