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6996号 发表于 2014 年 2 月 10 日 由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GA/T 146-1996)第5.1项之规定,构成轻微伤。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陈魁伤情鉴定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