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4217 发表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 由 admin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赵彦民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赵彦民后期医疗费评定为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3、被鉴定人赵彦民三期评定为休息期18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