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5995 发表于 2014 年 5 月 9 日 由 admin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高荣芳伤残鉴定为十级。 2、被鉴定人高荣芳后期医疗费评定为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3、被鉴定人高荣芳三期评定为休息期90天,营养期30天,护理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