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何云正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何云正后期医疗费评定为12000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3、被鉴定人何云正三期评定为休息期90天,营养期15天,护理期15天。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何云正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何云正后期医疗费评定为12000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3、被鉴定人何云正三期评定为休息期90天,营养期15天,护理期15天。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袁现臣伤残鉴定为一项二级伤残、一项八级伤残、二项九级伤残。
2、被鉴定人袁现臣后期医疗费评定为38000元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3、被鉴定人袁现臣属二级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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