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第5.2.4 o项之规定,构成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袁云明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第5.2.4 o项之规定,构成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袁云明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第5.14 d项之规定,构成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刘涯(身份证原名:孔繁欣)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第5.9.4 f项之规定,构成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段证堂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