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秧子乐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秧子乐后期医疗费评定为1300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秧子乐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秧子乐后期医疗费评定为1300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YFB-111-2002表9.九级之规定,构成九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吴镇伤残鉴定为九级。
根据实际需要后期医疗费综合评定为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五、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徐青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徐青后期医疗费评定为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