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级 | 上肢(人身损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 |
一级 | |
二级 | 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
三级 | 1.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2.利手缺失及另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
四级 | 1.双手掌缺失90%以上 2.双手十指完全缺失 |
五级 | 1.双手掌缺失7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3.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丧失功能 |
六级 | 1.双手掌缺失5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双手丧失功能90%以上 3.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4.一上肢在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
七级 | 1.双手掌缺失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7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
八级 |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
九级 | 1.双手掌缺失5%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3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 4.双上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5.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6.上肢骨折内固定术后 7.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
十级 | 1.双手掌缺失2.5%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3.双手掌、手背植皮术后(植皮面积>15%并有明显瘢痕) 4.上肢肱骨、尺骨、桡骨之一完全性骨折 5.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6.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7.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8.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